• 005303254/2018-00013
  • 登封市统计局
  • 综合,财政
  • 2018-08-20
  • 2018-08-20
登封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登封市统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定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及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区、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统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工业科、农业科、综合科、人口就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第三产业统计科。

下属事业单位有2个,分别是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登封市普查中心。其中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

2、组织实施全市农产量、畜牧业、城镇农村物价、城镇农村住户、二、三产业企业、小型及集(个)体经济抽样调查和其他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等调查任务。

3、准确、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和二、三产业调查资料,开展有关经济社会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的决策、管理依据和咨询意见。

4、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经济社会方面的委托性调查任务。

5、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预测,进行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登封市普查中心职责是:负责市情市力和国家、省、市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普查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负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28.3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89万元,增长(下降)8.3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多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劳务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8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8万元,占88.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1.9万元,占11.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X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6.4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多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劳务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79%。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5.38万元,增长66.0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多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劳务费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2.09万元,占84.7%;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类支出65.49万元,占6.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2万元,占1.26%;节能环保(类)支出 52.00万元,占2.87%;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48.51万元,占4.88%;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25.54万元,占2.5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0.84万元,支出决算为 99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多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劳务费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9.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经费支出。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4.1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95.38万元,增长66.03%,主要原因: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多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劳务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52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32.3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后仅剩两台车,车辆减少支出减少和年度接待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3万元,完成预算的42.34%,占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完成预算的8.92%,占6.4%。2017年度三公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减少14.09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全市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并严格控制公务运行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油修、过路过桥等费用。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量。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8.97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的管理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调查等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5.12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河南省和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0个、来访人员1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7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41.35万元,增长77.01%。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增多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劳务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登封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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