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131/2018-00022
  • 登封市粮食局
  • 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 2018-08-22
  • 2018-08-22
登封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法规草案、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的购销,储存、加工、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三)依照上级要求对本级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卫生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粮食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对外协调、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学习;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粮食信息网、政府网的建设和维护。

(二)党总支办公室

抓好局总支部“创优争先”和“三会一课”活动的开展;做好党员管理、党内统计,接传组织关系及党费收缴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局总支决定、制度及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三)人事科

做好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培训、考核、劳资及奖惩落实;做好所属人员统筹金、医疗保险金及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做好企业改制的后续工作,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统战、政协、工会和妇女工作。

(四)地储粮管理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最低价粮的收购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提出具体粮食储备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及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方案;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组织本系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制度的执行;有计划地组织全市粮食行政部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64.6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8.86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在我市开展粮食应急供应保证体系工作,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加工企业及供应网点,需向企业拨付建设资金,因此项目支出增加,导致与2016年相比收、支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养老、社保缴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36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3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68万元,占42%;项目支出782.70万元,占57.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64.63和1364.6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8.85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在我市开展粮食应急供应保证体系工作,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加工企业及供应网点,需向企业拨付建设资金,因此项目支出增加,导致与2016年相比收、支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养老、社保缴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24%。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3.34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在我市开展粮食应急供应保证体系工作,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加工企业及供应网点,需向企业拨付建设资金,因此项目支出增加,导致与2016年相比收、支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养老、社保缴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82.75万元,占28.26%;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2万元,占0.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36万元,占13.7%;其他资本性支出5.06万元,占37.3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85.87万元,占43.2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末结转结余10.2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50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在决算中计入行政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8.52万元,支出决算为8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6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468.51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8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7.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尚未开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尚未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登封市粮食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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