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2527100/2018-00007
  •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财政,资金,决算
  • 2018-08-30
  • 2018-08-30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二)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

(三)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区、办事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四)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按照管理权限,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有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结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和郑州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

(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及安全评价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安监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20人,在职干部职工114人,离退休6人。设有20个科室所:办公室、综合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组宣科、应急办、法制科、绩效办、培训中心、监察大队、行政服务科、大冶所、阳城所、卢店所、白坪所、大金店所、胥店所、嵩阳所20个科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6.1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9.6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1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6.1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9.64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9.64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61万元,占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7万元,占3%;行政运行支出939.51万元,占81%;住房公积金支出59.65万元,占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档晋级。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36.84万元,支出决算为93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档晋级。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1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79.64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上调。其中:人员经费9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油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占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6万元,完成预算的95%,占7.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油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1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安监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6个、来访人员3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绩效管理,明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规范绩效管理各环节操作程序、步骤及责任分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管理推进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将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政策、项目督促改进。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4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7.79万元,增长11.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会议、执法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安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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