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69/2020-00059
  •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 2020-05-31
  • 2020-05-31
2019年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宣化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化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化镇基本情况

宣化镇位于市区东南,下辖16个行政村,113个村民组,23933口人,全镇总面积7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8万亩,林地43919亩,水域面积19.43平方公里。

(二)本部门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有二级预算单位8个。本决算为部门决算,下设三个行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五个事业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劳动保障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总收入4031.5万元,支出4031.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8年减少15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财力原因,二是因加强财政管理,节能降耗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0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5.6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95.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0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5万元,占34%;项目支出2656.9万元,占6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31.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08.5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城市和农村低保等救助资金、农林水事务等转移支付减少及债务收入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656.9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救济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及一事一议支出、其他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对村民委员会及党支部补助等。公用经费7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各地市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会议用车及下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明细进行分类核算,以便于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对比、分析。同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近几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合理测算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

二是坚持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本单位预算及其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监督,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的责任意识和支出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高度重视对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能够及时有效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促进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充分认识和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切实做好我镇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

三是认真对待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工作,认真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农村公路建设,年末结余0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9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385万元,增加3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工工资等其他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840.9 万元,服务类 96.3 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宣化镇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扫、清运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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