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机构:乡政府是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本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2、办事机构:乡政府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挂靠党政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政府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乡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乡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乡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工作机构:乡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乡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保障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