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8261X/2015-00021
  •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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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7
  • 2015-01-17
  • 通知
  • 石政发〔2015〕1号
《石道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道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各企业:

《石道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17日

 

 

 

石道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5]4号)文件要求,我乡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长马素华同志分包石道乡,按照石道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的职责要求,各领导成员对各分包行政村、单位、企业等进行督导。

乡政府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鸿

副组长:晋新民  何志峰  铁军锋  马宝仓  高明杰   张铜川  陈鸿涛  田东兴  安淑敏  申鹏飞  马跃辉  屈  歌  孙富涛  仝松敏  王颖豪陈军伟

成  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李朝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指导、协调解决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者分管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制度。

三、攻坚领域

全乡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油气管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国土资源、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整点攻坚。

四、攻坚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各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隐患治理排查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工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五、攻坚重点

(一)煤矿: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全乡所有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由副乡长张同川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安监站。成员:煤管站、安监所等相关单位。

(二)道路交通运输:重点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经营车载人非法违法行为。动态监控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全整治等情况。由副乡长马宝仓、规划所长孙富涛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城建办。

(三)建筑施工:重点是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社区和重大工程等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由副乡长马宝仓、规划所长孙富涛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城建办。

(四)油气管线:重点是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情况,落石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台账和分布图等基础资料管理情况、隐患整改计划及挂牌督办情况等。由副书记晋新民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工办。

(五)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由副乡长高明杰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社事办。

(六)公用设施:进一步强化对地下管网、施工和燃气排查整治,落实燃气、供热、给水、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等情况。由副乡长马宝仓、规划所长孙富涛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城建办。

(七)非煤矿山: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地下矿山防坍塌、防透水、中毒、窒息以及漏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证件不全或过期、图纸不全或不准而从事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由副书记晋新民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工办。

(八)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由副乡长高明杰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社事办。

(九)烟花爆竹:重点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开展情况;从严整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无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不按规定销售的网点行为。由副乡长高明杰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社事办。

(十)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由副乡长马宝仓、规划所长孙富涛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城建办。

(十一)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安全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由副乡长马宝仓、规划所长孙富涛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城建办。

(十二)民爆物品:重点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由副乡长高明杰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社事办。

(十三)国土资源: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件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由副书记晋新民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工办。

(十四)旅游: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消防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由副书记何志峰同志、党委委员安淑敏同志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行动,牵头单位:党政办。

(十五)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由副乡长张同川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牵头单位:乡安监站。

(十六)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水利安全:由副乡长陈鸿涛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攻坚行动,牵头单位:乡农办。

全乡其他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8日)。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负责到人、措施具体扎实。按照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单位每周二下午3点前向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15年1月26日前报送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二)综合整治阶段(1月28日至3月21日)。各部门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负责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部门每周二下午3点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3月18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3月28日前,各相关部门向乡政府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深入基层,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教育活动。

(二)扎实排查整治。要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针对重点地区、领域、时段、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政府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全乡各行业(领域)、各相关单位进行督查。

(五)加强信息上报。全乡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填写报表,并按时上报。

(六)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要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约谈问责、一票否决、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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