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
通 知
各行政村,各乡直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5〕42号)有关要求,乡政府决定立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工作任务
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要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以往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此次大检查,要查漏补缺,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场所)。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粉尘防爆等行业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近年来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落实“党政同责”全覆盖、落实“一岗双责”全覆盖、落实“三个必须”全覆盖、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全覆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等。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各类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明确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五到位”既“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三管三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情况。
1、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宾馆、饭店、建筑工棚、旅游景点、网吧、宗教活动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是否修改完善并定期开展演练;大型集会活动是否严格审批报备,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
2、消防: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3、煤矿:贯彻落实煤矿“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格落实节日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安全制度等情况。
4、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6、烟花爆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全程监管情况。
7、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特别是村镇工程、农民自建房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例规定的房屋存在问题的整治。
8、道路交通:加强高温汛期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对公路有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容易积水的涵洞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长时间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9、民爆器材:购买、审批、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粉尘防爆:全乡粉尘防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11.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12.涉氨制冷: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液氨制冷企业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是否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等。
(六)按照“四不放过”(既“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辖区省属企业要在认真进行内部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抽调专门技术人员组织专项检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大检查工作全过程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到期清零。同时,要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乡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
(三)各行政村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全面,方案制定周密,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有力,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全乡其它部门要根据《石道乡关于加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石政发[2015]26号)以及安全生产“网格化”职责分工和大检查内容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大检查方案,同时,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乡政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乡党委政府针对近期其他地方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全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定期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全社会进行通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同时,要坚持做到“六结合”,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检查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部门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以及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部门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大检查期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八)强化督查,严肃追责。乡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对被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纪检部门进行追责;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加强上报,及时通报。各部门于6月25日之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报乡政府。大检查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2日和26日前向乡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每月底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大检查结束后,于9月26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乡政府。
邮箱:sdxajz@163.com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