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道乡人民政府
石道乡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平顶山市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消防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乡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通过关停、拘留、查封等执法手段,加大履行职务责任追究,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 成立组织
为了加强我乡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领导组:
组 长:王志鸿
副 组 长:高明杰 马跃辉 孟海鹏
成 员:田丰敏 赵俊跃 梁建明 蒋耀峰
何利强 李华章 刘 辉 冯国民
宋海涛 范北岭 程 涛 高瑞亚
郭跃欣 李松勋 欧阳宏杰
全乡25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马跃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松勋任副主任,具体指导组织此项活动的开展,负责报表、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行政村、行业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制定具体方案,方案要突出安排好舆论宣传及工作人员具体责任分配工作,确保分管领导、监管工作人员具体责任明确,每个场所、部位责任到人。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底)。乡政府统一领导,各行政村、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启动本行业、本区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并按要求上报。对拒不整改的、存在严重隐患的,立即上报乡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组,限期仍整改不到位的报市防火委员会,进入强制执法程序。同时,相关职能单位迅速开展消火栓等设施建设情况检查整改。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重点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将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纳入2015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乡政府组织综合验收,排名通报。
三、工作重点
根据夏季消防火灾隐患特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辅导培训场所、医院(诊所)等。
(二)彩钢板建筑。包括各类违章搭建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等。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易燃易爆单位。包括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冶炼、化工等场所等。
(五)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景区景点等。
(六)电动车充电棚、城中村、拆迁临时安置点、住宅小区等夏季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区域。
四、细化责任 明确到人
按照单位职能和消防职责,各单位在开展常规消防检查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的原则,对重点领域明确消防责任人。
序号 | 行业领域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全乡消防安全 | 石道乡政府 | 高明杰 | |
2 | 乡敬老院、社会养老机构、 | 民政所 | 孟海鹏 | |
3 | 宾馆、KTV、网吧、酒吧等各个娱乐场所、人员集中的出租屋、易燃易爆危险品 | 派出所 | 李华章 | |
4 | 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冶炼、化工场所、鞭炮制作、加工、销售场所 | 安监所 | 程 涛 | |
5 | 商场、超市、各个市场沿街门店、 | 工商所 市场发展中心 | 宋海涛 高瑞亚 | |
6 |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辅导培训场所 | 中心校 | 刘 辉 | |
7 | 彩钢瓦建筑 | 城建办 | 马宝仓 | |
8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工业办 | 何志峰 | |
9 | 辖区单位、农村用电安全 | 电管所 | 范北岭 | |
10 | 辖区卫生医疗场所 | 卫生院 | 冯国民 | |
11 | 宗教场所、文物古建筑 | 党政办 | 安淑敏 | |
12 | 临时安置点、住宅小区 | |||
镇东社区 | 社区指挥部 | 何志峰 | ||
镇西上沃搬迁小区 | 社区指挥部 | 薛忠实 | ||
镇东西华厅 | 陈鸿涛 | |||
13 | 各个行政村消防 | 辖区村委 | 支部书记 村委主任 |
五、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各行政村、乡各行业监管部门
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排查及日常监管情况:
1、对于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日常监管到位,督导隐患消除到位。
2、对于拒不整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向乡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组上报,根据情况由乡领导组向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大队办公室)报告,提出执法要求。同时,做好执法配合、执法后专人看管工作,确保相关执法措施落实到位。
不提供、提供信息不准确,应当但未要求职能部门执法的,或者协助执法不力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未经许可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告。
4、开展监督检查时,要制作、送达和留存经监管工作人员签字的书面资料。
5、按要求建立、管理以下工作台账,并以书面、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至乡乡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组。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整改承诺书》(见附表一)。督促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签订完毕,并存档备查。
(2)《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台账》(见附表二)。根据排查整治进度,建立和保存工作台账,并在整治期间的每周四上午前报送。同时,填写时,按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及其他辅导培训机构、养老院及福利院、医院等诊疗机构、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彩钢板房、电动充电棚、其他等顺序,同类型相对集中。同时,该台账作为考核、职责履行情况的依据。
(二)公安消防部门
持续做好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相关业务指导工作。接到相关单位的执法要求后,确保强制措施先行到位、相关文书到位、依法结案。并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乡(镇)区办通报情况。
对于妨害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
公安、消防等执法单位未及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相关信息通报不到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乡活动领导组 。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消防知识宣传,利用网格长效机制对全乡开展一次认真细致全覆盖的排查,督促全乡各个单位进行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组织消防成员单位对全乡重点领域、行业逐一开展督查。建立消防台账,做到检查留痕,做好各项资料的存档及总结等,并及时完成情况上报工作。
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单位,因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迟缓、懈怠,或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严格按照《郑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郑州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等,逐一实施责任倒查。
联系人:李松勋
电 话:62788539 手机:13938597286
附件: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整改承诺书;
2. 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台账。
2015年6月26日
石道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共印60份)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
我是 (单位名称、印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我单位已按照《全市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提高“四个能力”。
4.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7.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8.结合单位实际,强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承 诺 人(单位印鉴): 负责人(签名):
承诺时间: 监管员(签名):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由行政村、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盖印鉴、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后,保存备查。
附件2:
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 排查整治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主要火灾隐患 | 整改情况 | 监管责任人签字 | 备注 |
行政村或行业监管单位印鉴: 负责人签字(不得代签):
填报时间: 注:每周四上午前上报乡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