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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政务,通知
  • 2015-12-07
  • 2015-12-07
  • 通知
  • 石政发〔2015〕109号
关于在全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12月份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落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取缔和打击违法违规建筑施工企业,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各行政村负责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二)乡建筑施工安全组负责对全乡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三)乡安监所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结合《石道乡关于加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石政发[2015]26号])、《石道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通知》(石政发[2015]51号)等相关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重点整治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非法违法的建筑施工查处情况,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使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队伍等行为;

(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的论证、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防护、临建及文明施工等情况;

(七)施工用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施情况;

(八)临时用电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九)防汛、高温等季节性安全措施和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防火安全措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十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项整治队伍。

(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行业)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率100%,登记建档,填写《登封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做好“五落实”措施。

(四)加强督查和抽查。乡政府将于12月15-30日期间对全乡各部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及《登封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于12月30日前上报乡政府工办。

 

附件:登封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登封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单位

排查时间

排查人

隐患内容

排查隐患数

整改数

重大隐患数

整改情况

未整改应采取的措施

打击非法违法情况

             填表人:                 负责人:               主管领导: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