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18-00018
  •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应急,应急管理
  • 2017-11-30
  • 2017-11-30
  • 通知
  • 卢政〔2017〕128号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店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卢店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保证完成省、郑州市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决战60天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出现重大污染事件。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三、职责分工

(一)施工工地管控及清洁城市、清洁街道、清洁道路等工作

责任领导:镇人大主席秦洪涛、副镇长王继峰负责

责任单位:城建办、爱卫办

主要工作:

督导全镇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特别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一切室外作业落实情况;

加大对镇区主干道的清扫力度,每周组织镇区七个村开展一次清洁行动,有效降低扬尘。

(二)散乱污治理、错峰生产及双替代工作

责任领导:镇纪委书记马宝仓、党委委员王博生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环保中队、电管所、工商所

主要工作:

确保双替代工作按时完成,改造区域内燃煤设施及散煤清理干净,全镇经营性门店全部禁煤;

台帐内错峰停产企业全部停产到位,并加强监管严禁偷生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督导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严格落实错峰停产、减产减排措施;

对不能达标生产的企业由环保中队立案重罚,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严打非法生产及违规生产形为。

(三)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职责。

(四)严格落实责任

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镇工作纪律严肃问责;

对重大污染事件,将按照行业分工、所在村、分包村二三级网格长、相关单位实行层层追责;

对在冲刺30天中出现问题的村、单位、个人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2017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