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8261X/2018-00007
  •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政务
  • 2017-03-25
  • 2017-03-25
  • 通知
  • 石政发[2017]45号
登封市石道乡关于加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继续稳定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以及属地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成立“石道乡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  长:温  韬

副组长:郑俊锋 王新怀 申鹏飞 陈鸿涛 安淑敏  刘建华   屈  歌 仝松敏 景  璟 陈军伟 王小渠  薛仲世  孟海鹏

成  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工业办,乡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王新怀任办公室主任,工办主任郭跃欣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下设十一个专业安全监管小组

(1)煤矿监管组;

(2)工业企业、非煤矿山监管组;

(3)建筑施工、新型社区建设、道路交通运输、旅游、国土资源监管组;

(4)烟花爆竹、危化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管组;

(5)农、林、水监管组;

(6)文教、民政、卫生监管组;

(7)宗教场所监管组;

(8)机关安全监管组;

(9)矿区搬迁安全监管组;

(10)食品药品监管组;

(11)农村危房监管组。

四、职责分工

(一)煤矿安全。由乡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王新怀任组长,宋俊朝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煤管站、国土所、安监所、环保所、电管所、工商所、派出所、乡工业办以及煤矿所在地行政村等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辖区内煤矿全部停工停产到位,采用多种方式,不间断的开展巡查和检查,严肃查处偷生产、私自检修等行为;包矿、驻矿人员切实履行责任,做好现场值守,发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各乡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严盯死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偷生产行为。乡煤管站要加大巡查督查执法力度,确保煤矿停工停产到位;乡公安部门要加大火工品管控,停止对煤矿企业审批民用爆炸物品;乡供电部门要加强煤矿供电管理:对列入2017年、2018年关闭退出煤矿停止供应生产供电;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停止供电;在没有收到乡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出的送电通知前严禁供应生产用电;乡国土部门要严厉打击煤矿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乡安监部门要加大综合安全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坚决依法打击煤矿企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有漏管失控、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二)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由乡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王新怀任组长,李朝权任副组长,组织协调乡工办、国土所、安监所、工商所、环保所、电管所、派出所、以及工业企业、非煤矿山所在地行政村等单位立即对全乡非煤矿山企业采取停工停产措施,对非法、无证开采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取缔。乡电力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在没有收到乡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出的送电通知前严禁向非煤矿山企业供应生产送电。

(三)危化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由副乡长刘建华任组长,乡长助理孟海鹏任副组长,协调乡派出所、安监所、法庭、工商所、综治办等单位开展安全整治,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科学规划布置,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严把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决不手软。加强对剧毒品、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上路,严厉打击不按指定的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警示标牌和防火预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安全。由乡综治办付主任陈军伟任组长,梁建明任副组长,组织村镇办、安监所、国土所、市场发展中心、电管所、工商所等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整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严厉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坚决杜绝乘节日期间突击私搭乱建现象,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检路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对旅游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类旅游经营场所,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制定科学细致的隐患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到位。

(五)农、林、水、涉氨制冷、农村养殖安全: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鸿涛任组长,农办主任蒋跃锋任副组长,组织乡农办、安监所、电管所、各行政村等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整治,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认真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完善演练应急预案。

(六)文教、民政、卫生、职业病危害:由副乡长安淑敏任组长,组织乡卫计办、教育组、工商质检所、卫生院等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抓好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校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辖区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工作。

(七)群体性聚会、宗教场所安全:由乡副科级组织员王小渠任组长,重点是抓好群体性聚会、宗教场所相关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集会、建设等行为。对本辖区即将组织的各类群体性活动进行摸排,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备;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凡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安全防范预案措施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批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体性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

(八)矿区搬迁安全:由乡长助理薛仲世任组长,组织相关村委、矿山企业等部门进行安全监管整改,重点是做好需搬迁区域危房、桥梁等设施安全;加大对需搬迁民用、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九)食品药品安全:由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申鹏飞任组长,组织乡纪检办、安监所、卫生院、工商质检所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管检查,对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完善、演练应急预案 。   

(十)农村危房安全监管组:按照石道乡网格化相关要求,由各包村班子成员任组长,组织包村三级网格长、网格联络员、村委成员等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要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危房安全隐患 。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按照石道乡网格化相关要求,由各包村班子成员任组长、各行业技术主管部门、三级网格长、所在村村委会为成员,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彻底排查整治,重点是镇东新区、西区电梯维修、安全运行,洗浴、餐饮锅炉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也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严格整治,抓出实效。

全乡各部门要紧密结合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平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对不同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无盲区,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查出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活动,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安监所、电管所、工商所、煤管站、国土所、环保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领导,确保实效。

(二)扎实排查整治。各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加大执法力度。安监所、电管所、工商所、煤管站、国土所、环保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和联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督促检查。乡政府要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不定期跟踪督促督查,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整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排名。

(五)落实每周五隐患排查整治报送日工作制度。从即日起今后每周五全乡各部门各监管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将本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信息报送到乡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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