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0734572/2016-00051
  •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 方案
  • 2016-08-11
  • 2016-08-11
  • 通知
  • 嵩办发〔2016〕131号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各社区居委会(村)、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辖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规范我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社区居委会(村)、各有关单位在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及时有效的实施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步骤,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类险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群体事故事件、社会稳定、非正常聚集群体可引发冲突的多方面的突发紧急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办事处统一领导全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救援工作。

(三)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四)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积极参与应对事故的救援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嵩阳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岳小争 

常务副组长:张少锋

副  组  长:景琛翌  张晓辉  张宏伟  许喜斌  周志欣  

    张跃光  刘小娟  唐会霞  李东伟  马丽娟  

    段跃宗  赵  峰  王国听  何云峰  景占杰  

    张松钦  顾朝峰  杨电有  郑志军  刘建伟

成      员:杨炎彬  张海嵩  薛洪山  李炬磊  郝军营

            王金峰  李松霞  张淑娟  毛变峰  郝小军

            李巧霞  胡劭磊  刘富强  赵朝辉       

          各社区居委会(村)支书、主任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建嵩阳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训练、演练,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通知,组织指挥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

3.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统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4.做好事故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三)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指导组、信息报道组、家属安抚组和事故调查组。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张少锋

由事故发生单位人员、事故所属社区居委会(村)人员、包社区(村)领导、包村站所负责人、办事处武装部、办事处巡防队员、安监办、所涉及的安全工作组、电管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抢险救灾,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安全工作组分工参照【嵩办发2016年第88号文件】。

2.治安管理组

    组  长:景琛翌

    综治办(牵头单位)、市区两个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申红蕾

    计生办(牵头单位)、嵩阳卫生院、计生办、民政所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晓辉

党政办(牵头单位)、财政所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5.专家指导组

组  长:张少锋

    安监办(牵头单位)、嵩阳安监所负责抢险救灾的专业技术技能的指导工作。

6.信息报道组

组  长:赵晓鸽

    文宣办负责事故事件及抢险救援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告以及新闻报道等工作。

7.家属安抚组

组  长:段跃宗

司法所(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工会、事故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并安排好伤亡家属生活,处理善后事宜。

8.事故调查组

组  长:许喜斌

由嵩阳安监所、嵩阳安监办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参与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的启动

发生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的各种突发紧急事件后,发现人应立即上报办事处,由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执行预案。

(二)预案的终止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行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预案的终止。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一)报告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至事故所属的社区居委会(村)和派出所,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办事处党政办(晚上)或安监办(白天),由党政办或安监办通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二)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要明了,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大概损失等内容。

(三)事故报告电话

安监办:62833091(白天) 党政办:62833506(晚上)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党政办或安监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救援组在接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命令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采取措施制止事态的蔓延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即由第一次事故引起的第二次事故),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爆炸,防止可燃气体、液体继续泄漏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止中毒、悬吊物垮塌等其它险情与灾害。

3.对事故现场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科学施救。

4.设立警戒线,撤离一切无关人员,并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在可燃气体、液体、有毒气体、液体泄漏挥发场所,必须断绝交通,实行紧急抢修、堵漏。

5.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不得破坏。为抢救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记录照相。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查明事故原因。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设想。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3.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开通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协助家属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并进行安抚。

(三)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事故发生后,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用电话快速报至市安委会和市安监局。

2.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和市安监局。

七、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须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和所属居委会(村)承担。

(三)所有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做到随调随用。

(五)强化经营单位、居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和公众自救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八、附则

(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中,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不执行命令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常用电话:火    警  119

          匪    警  110

          急    救  120

          电    力  95598

          工商质检  62853315

          森林防火  12119

          燃气抢修  68855777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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