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7351/2017-00022
  •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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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2
  • 2017-02-23
  • 通知
  • 徐政【2017】12号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H7N9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养殖场:

根据《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H7N9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登牧字〔2017〕9号)精神要求。为做好H7N9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镇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徐庄镇H7N9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徐庄镇H7N9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H7N9高发期,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养殖场要高度重视,要站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畜牧业稳定发展的高度,从控制流行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当前H7N9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落实有关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镇农业服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监测排查、抽血采样送上级有关部门化验等防控动物H7N9流感工作。采取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力做好H7N9防控工作。

二、落实综合措施

(一)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养殖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H7N9防控要求。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研判防控形势,强化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做好动物H7N9流感防控工作。一旦出现人感染病例,要按照“三同时”原则(畜牧部门与卫生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有效开展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要继续加强督促检查,联合镇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食药、工商等部门开展H7N9防控督导,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二)加强紧急排查和监测。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养殖场要全面加强H7N9监测采样工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全面掌握辖区H7N9流感病毒流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尤其对临床发现疑似症状死亡的禽类,要及时报告。在家禽或环境样本中监测到阳性的,要及时开展紧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上级H7N9流感剔除实施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坚决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消除污染源。加强对活禽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笼具、人员的消毒灭源,提高生物安全水平。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认真履行疫情报告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农业服中心、卫生、食药、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禽类养殖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查验有关场所是否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家禽出栏或屠宰前是否申报检疫、上市家禽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病死畜禽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等。要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和运输染疫家禽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禽类的违法行为,对市场上出现的流动摊点私自宰杀活禽、违法经营和交易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查处整治,发现案件线索,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决不放过,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强化应急管理。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登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应急程序,充实应急物资储备。要认真安排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家禽H7N9病毒变异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要按照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果断措施,拔点灭源,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五)做好人员自身防护。加强对防疫、监测、检疫等人员以及从事禽类养殖、运输、屠宰、销售等密切接触人员的宣传和指导,普及禽流感防控常识,正确采取防护措施,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防护教育。

(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H7N9可防可控。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适度宣传,及时、全面地发布H7N9防控信息,加强在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普及H7N9防控和禽类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理性对待H7N9。采取措施防止媒体过度炒作,防止再度出现“谈禽色变”,避免引发恐慌,殃及家禽业发展。在宣传报道时规范使用“H7N9"“H7N9病毒”等简称,切实做好H7N9信息发布工作。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养殖场在H7N9防控工作中的相关工作进展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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