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22/2020-00048
  • 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
  • 政务
  • 2020-10-25
  • 2020-10-25
君召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君召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市森林防火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2、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3、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等。

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镇境内及镇界地区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或者位于与外镇交界地区、(县)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48小时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王  磊

副指挥长:郝俊峰

成员单位:党政办、农办、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消巡防队、21个村委。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史小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值班电话:0371-62770003。派出所电话:0371-62770110,乡卫生院电话:0371-62770015;急救电话:119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总责。

(二)职责任务

1、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2、火场指挥组。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火场指挥组由分管副乡长负责,由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3、治安保卫组。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乡综治维稳办工作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受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长王峰同志负责,由党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

5、扑救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

时间,明确上山线路。扑救组要具备30人的扑救力量。各村应配备皮拖把、风力灭火机、铁锨、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扑救组由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主抓林业的同志负责,人员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6、医疗救助组: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助组由乡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7、各村应配备皮拖把、风力灭火机、铁锨、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各村要组织10人以上的扑救队伍.

三、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乡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订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1)、火灾初期,火势较弱的情况下,乡指挥部通知所在村组织力量立即扑救,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2)发生火灾较大、村扑救队伍不能扑灭时,立即上报、乡防火指挥部调动力量进行扑救,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3、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4、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査,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进入夜间对火场对周围环境不清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搞清周围环境后进行扑救;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扑救中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6、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措施等。

   

                      君召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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