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乡防溺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登封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 常俸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李振国(组织委员)
谢晓磊(党委委员 副乡长)
范超杰(宣传委员 副乡长)
申雯泽(副乡长)
刘喜娜(副乡长)
成 员 袁四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郭延武(党政办主任)
袁松伟(派出所长)
梁松武(白坪初中校长)
孙志刚(白坪中心小学校长)
刘炎涛(应急办主任)
王海超(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龙伟(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喜军(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乡所有坑塘,废弃机井,小水库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假期间学生到上述危险区域游泳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
各学校、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属地管理,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要在水边戏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加强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时天天讲;假期前反复讲;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为每个班级配发宣传图,发出致家长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覆盖的家访活动。广泛深入宣传防溺水工作,树立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逻,确保救援队不低于5人上岗。建立暑期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开展家访机制,严格落实青少年包保责任制度。各村、学校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