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河南省安委会、郑州市安委会及登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我乡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我市75条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行政村(社区)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全乡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各行政村(社区),企业,乡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中心,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辖内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做好对整治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消防,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九小”场所等低设防区域等重大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整治隧道、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燃气,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违规充装、非法储存等重大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涉疫车辆、拼装客货车、改装机动车、“百吨王”等重点车辆,农村公路、山区公路、长大桥隧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矿山,重点整治灾害严重煤矿、高风险煤矿、新建和改扩建煤矿以及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煤矿采掘接续紧张、非煤矿山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精细化工、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和涉及硝酸铵、硝化工艺等高危企业,危化企业特殊作业,非法违法“小化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等重大隐患。工贸,重点紧盯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集中排查“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作业4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其他行业领域,各地要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贸行业领域;非煤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消防领域;乡村建设办公负责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特别是两危一客道路运输,负责农机安全,负责水利设施安全和水利工程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安全;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煤炭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领域;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校园安全、文化旅游安全;其他机关各站、办、中心,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既要对标对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部署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又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责任明确、扎实推进。
(三)乡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煤矿、自建房、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危化、非煤矿山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自行组建检查组,分别于2023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之前,根据疫情形势,对各自负责的行业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将抽查检查情况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他行业领域对标对表登封市安委会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组成及分工,结合各自实际成立若干检查组开展抽查检查。各行业领域抽查检查情况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行政村(社区),企业,乡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中心,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但要在全国、省和我市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辖内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调度、“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人员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严守督导检查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形成整改闭环。要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依法依规采取关停整改等措施,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营。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实行各环节责任人实名登记制度,盯紧看牢、一盯到底,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治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