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23-00007
  •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资金分配
  • 2023-02-15
  • 2023-02-15
2023年登封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2年12月,上级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340万元。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208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0万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72万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登封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确定,本次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主要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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