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扶贫开发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郑政[2015]14号)精神,做好我市2016年科技产业化扶贫工作,请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建立、完善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库工作。
一、选定项目的基本原则
1、项目准入原则。申报项目须符合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立项条件。
2、益贫性原则。优先选择与贫困户以各种形式形成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的项目,确保扶贫对象真正受益。
3、竞争立项原则。实行公开透明竞争立项,客观公正选择扶持项目。
4、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县级评审审批、监督实施,市级抽查检查的项目管理机制。
5、精准扶贫原则。项目必须带动建档立卡的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二、项目实施范围
市级科技产业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在贫困村或以贫困村为主。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为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征得受益贫困户同意后,项目可由项目申报单位协议委托受益村民委员会、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科技推广单位等组织实施。2014、2015年度已连续扶持过的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主体原则上不再扶持。
三、产业扶持范围
以畜禽、粮油、果蔬等为主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以设施农业、畜牧业、中药材、林业和水产业等为主的特色种植养殖基地项目;以开发贫困地区优势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以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务工就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结对帮扶贫困村增收致富项目。
四、项目立项条件
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要严格从项目库中选择,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扶持的特点。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扶贫开发有关政策;
2、辐射带动能力强,采取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可通过以下方式履行扶贫义务:吸纳贫困群众务工或入股;优先使用贫困村农产品原料并与之签订收购合同;长期流转贫困村土地建立各种农业生产基地,为扶持的贫困户发放种畜、种苗,提供技术、生产资料、信息等;其它扶贫带动措施。
3、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是当地扶贫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
4、在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财务独立核算,经营业绩良好;
6、规范生产,品质优良,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7、项目发展产业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不予立项;
8、项目用地手续合法、符合规划、合理节约;
9、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等。
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与完整。县(市、区)扶贫、财政部门要认真评审把关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将作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郑州市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
五、建设目标
每个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都应有明确具体的建设内容和带贫协议。要严格按照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落实带贫协议。扶持带动内容应具体明确到扶持带动多少户,采取什么扶持办法,发放多少物资等。鼓励探索建立能使第二批、第三批贫困户享受第一批扶持带动贫困户同等待遇的项目长效机制。项目建设所在地醒目位置应设立项目永久性标志牌,对项目建设和扶持带动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六、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主要资金由实施单位采取以物代资等多种形式扶持到贫困户,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特色产业。
1、用于购买、繁育良种:种子、种苗、种畜、幼仔。
2、基础设施建设:蔬菜、花卉、果树、茶叶温棚构架、畜牧养殖笼舍、服务于项目发展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3、小型生产设施设备:小型灌溉、施肥、修剪器械、饲料混合机械、畜牧兽医机械,小型加工机械。
项目建设其他环节所需资金通过自筹解决。
七、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应在1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预案、项目库项目汇总表上报市扶贫办科技处。项目实施预案中应包括建设内容、扶持带动内容、资金使用安排等内容。
附件:1、郑州市2016年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库汇总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