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满足致富创业技术的需求,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更好地服务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登封市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准入条件及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及标准)。
第一条 按照“资源共享、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产业基地、小康村、科研院所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资源,将优质教育资源吸收为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第二条 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基地必须具备的资格。
1.具有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承担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工程培训任务的学校(基地)应具有教育和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职教办学许可证,并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国家资助学费及助学金。
第三条 培训基地在教学安排和教学效果上要达到的条件。
1.有目标明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有与培训教学相
适应的教材和课程安排。
2.能按专业要求完成教学计划,突出培养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四条 必须具备的办学规模和条件。
(1)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500人以上。
(2)校园标准:学校用地面积不少于3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千平方米,建筑质量符合城建部门质量合格认定标准。
(3)厨房、餐厅能满足学员的就餐需要;卫生条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有适合学员活动的文体活动场地。
(4)实训教学场地、仪器设备标准:实训教学场地应与专业设置相匹配,仪器和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有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室。
(5)教师队伍标准:有相应规模的专任教师队伍, 兼任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职务教师的人数不低于20%,双师型教师30%以上,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人。
第五条 还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
2.有较完善的培训管理机制。
3.能积极参与扶贫部门安排的活动,熟悉扶贫开发有关政策,热衷扶贫事业。
4.能承担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5.无违规、违纪行为。
6.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设置。
7.有获得有关方面颁发的表彰证书或其它奖励。
8.有良好的信誉,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七条 本条件及标准为申报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标准,是评估、审批基地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 承担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的基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按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扶贫办〔2015〕74号)、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扶贫办〔2015〕4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