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6-0001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4-23
  • 2026-04-23
  • 2026-04-2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登封市阿斯特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汽车弹簧钢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登封市阿斯特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汽车弹簧钢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阿斯特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5500吨汽车弹簧钢丝建设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青石沟村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登封市阿斯特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6858万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建设年加工5500吨汽车弹簧钢丝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431.27平方米。项目生产工艺:轻拉、轧制、超声波清洗、热处理等。

废气:精细轧制二次密闭,废气收集后经密闭管道引入1“预过滤-离心分离-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排放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浓度排放限值;超音频感应加热生产线和高频感应淬火生产线二次密闭,废气收集后经密闭管道引入1套“预过滤-离心分离-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油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排放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浓度排放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超音频感应加热退火冷却池清理废水和井式炉冷却废水,该部分水水质简单,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高频感应淬火生产线钢丝淬油烘干冷凝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挤压机、拉丝机、收线机、放线机、磨床、校直设备、清洗设备、对焊机、高频感应淬火生产线和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固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拉丝模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家回收处理;废淬火油(含淬火油沉渣)、废液压油、废冷却油、废防锈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和高频感应淬火生产线钢丝淬油烘干冷凝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