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6-2355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9-17
  • 2026-09-1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祎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纯度电子陶瓷级氧化铝再加工及1万吨氧化铌铝废渣循环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祎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祎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纯度电子陶瓷级氧化铝再加工及1万吨氧化铌铝废渣循环利用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西刘碑村一组16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大冶镇西刘碑村一组16号土地约13553.33平方米,新建一条低灼碱微钠氧化铝生产线和一条固废利用线,建设完成后低灼碱微钠氧化铝产能为2万吨/、刚玉砂产能为9875/年、铌铝合金产能为100/。项目生产工艺:低灼碱微钠氧化铝:外购工业级氧化铝-水洗-酸水洗涤-水洗-真空抽滤-烘干-空气冷却-提升-筛分-磁力除铁-提升-包装;固废利用线:外购氧化铌铝废渣-湿式破碎-湿磨-摇床分选-脱水-烘干-磁选-筛分-包装。主要设备:气力仓式粉体泵、搅拌槽、带式过滤机、高温烘干机、空气冷却机、提升机、成品仓、包装机、破碎机、湿式球磨机、摇床、锥形脱水机、筛分机等。

废气:硝酸储罐密闭,仅预留呼吸孔,废气管道与呼吸孔相连,经管道收集后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低灼碱微钠氧化铝生产过程中上料、气力输送密闭,设置引风管道,颗粒物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包装工序共用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引领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低灼碱微钠氧化铝生产烘干过程燃烧器安装低氮燃烧,经旋风除尘+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A-干燥炉”企业排放限值要求;低灼碱微钠氧化铝生产过程提升机、筛分机、包装机设置引风管道,颗粒物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上料工序共用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引领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氧化铌铝废渣料仓排气孔设置引风管道,颗粒物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引领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固废利用生产线烘干过程燃烧器安装低氮燃烧,经旋风除尘+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A-干燥炉”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固废利用生产线筛分机和包装机设置引风管道,颗粒物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引领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酸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水经中和、三级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河南清淼新材料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前期,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待园区管网建成后,排入登封市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低灼碱微钠氧化铝生产车间的搅拌槽、带式过滤机、高温烘干机、空气冷却机、包装机;固废利用生产线车间的破碎机、湿式球磨机、摇床、锥形脱水机、烘干机、包装机、收尘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磁性杂质(金属杂质)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