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6-2355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10-12
  • 2026-10-12
  • 2026-10-1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登封守敬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登封守敬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郑州登封守敬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铝庄村

河南莱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境内。本项目建设内容:守敬110kV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HGIS布置,终期规划主变容量3×63MVA,110千伏出线4回。前期已建1号主变容量1×63MVA,110千伏出线4回。本期拟扩建2#主变容量1×63MVA,新上2组容量为(5+5)Mvar的电容器组,不新增110kV出线,扩建2#主变进线间隔(断路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设备安装);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1、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均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1)避让措施

①变电站施工临时场地应严格控制在站内,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临时存放地应控制在站内已硬化区域,避免对变电站围墙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②变电站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应于站内堆放,避免弃土弃渣堆放站外,导致站外植被破坏。

(2)减缓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间如需在站外装卸材料,装卸范围限制在进站道路上,减少对周边道路绿化植被倾轧。

(3)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③变电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应避免在道路绿化区域停靠,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④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2、电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该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变电站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法来评价变电站投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通过预测分析可知,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声环境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桩基、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限值要求。

通过噪声预测可知,变电站投运后四周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4、地表水

该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