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6-2355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10-19
  • 2026-10-19
  • 2026-10-19
  • 2026-10-1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幽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矿井水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6年10月19日对登封市幽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矿井水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幽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登封市幽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矿井水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幽兰村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排水生产自来水,供给东华镇、白坪镇村镇及部分农村居民。

本项目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天,设计流量437立方米/h。主要建筑:调蓄池1座、气水反冲洗滤池1座(4组8格)、清水池1座、吸水井、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排水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办公楼、门卫厂区道路及管线等。主要设备:1套旋流净水器、1套超滤膜处理设备。生产工艺为:原水进入—旋流净水器—调蓄池—气水反冲洗滤池—超滤膜处理装置—消毒—清水池—送水泵—供水管网等。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次氯酸钠溶液储罐呼吸口释放的微量氯气,属于无组织废气。储罐设置防晒、避光措施,罐区设置通风设施;储罐呼吸口设置简易碱滤吸收装置,可降低微量氯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氯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排泥池上清液、污泥压滤液、超滤膜浓水、反冲洗废水、应急排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泥池上清液、污泥压滤液和超滤膜浓水回流至系统前端,与原水混合,重新进入处理系统,不外排。反冲洗废水、应急排水和化验室废水在排水池内暂存,然后排至白坪煤矿浊水系统,不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起重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拟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水下安装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为废包装袋、泥饼、化验室废液和生活垃圾。原辅料PAC、PAM、铁盐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泥饼及时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化验室废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