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参考)
2015年第1期
总第398期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依据省、市两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5年),我市2015年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共计12个,其中上街区入荥阳处责任目标断面考核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2项;其他11个责任目标断面考核因子详见附表。
2015年,郑州市贾鲁河中牟陈桥、颍河白沙水库、双洎河新郑黄甫寨、黄河郑州花园口4个断面水质评价结果采用河南省环境质量月报。
1月,12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中,9个断面水质达标(索河入须河处、须河八仙桥及须河高速公路桥3个断面为断流达标),全市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氨氮浓度超标断面为3个,超标率25%;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浓度超标断面均为1个,超标率均为8.3%。
参与考核的各县(市)、区中,中牟县陈桥断面的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分别超标1.33、0.77和1.30倍,新郑黄甫寨断面的氨氮浓度超标0.61倍,上街区入荥阳处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标0.18和0.98倍;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中原区和高新区的断面及考核因子均达标。详见下表。
1月郑州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评价情况
断面序号
河 流
名 称
监测断面 名 称
考核
地区
目标值(mg/L)
1月
达标情况
1月超标因子及
最大超标倍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其它 19项
因子*
达标率(%)
1
黄河
郑州
花园口
郑州
20
1
Ⅲ
80
是
—
2
贾鲁河
中牟陈桥
中牟
40
3
Ⅴ
80
否
氨氮(1.33)、五日生化需氧量(0.77)、总磷(1.30)
(((1.30)
3
双洎河
新郑
黄甫寨
新郑
40
2
Ⅴ
80
否
氨氮(0.61)
4
十七里河
入郑处
40
3
Ⅴ
80
是
—
5
颍河
白沙水库
登封
15
0.5
Ⅱ
80
是
—
6
双洎河
界河
40
2
Ⅴ
80
是
—
7
双洎河
马鞍洞
新密
40
2
Ⅴ
80
是
—
8
索河
入须河处
荥阳
40
3
Ⅴ
80
断流
—
9
汜水河
口子
30
1.5
Ⅳ
80
是
—
10
须河
八仙桥
中原区
40
3
Ⅴ
80
断流
—
11
须河
高速公路桥
高新区
40
3
Ⅴ
80
断流
—
12
枯河
上街区入荥阳处
上街区
45
3.5
—
80
否
化学需氧量(0.18)、 氨氮(0.98)
注:*其他19项因子是指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
发:各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局
报:局领导;送:监测处,污防处,总量处,政法处、目标办,监察支队,宣教中心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编制 2015年3月31日印发
附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pH(无量纲)
6-9
溶解氧≥
饱和率90%(或7.5)
6
5
3
2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6
10
15
化学需氧量(COD) ≤
15
15
20
30
4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3
3
4
6
10
氨氮(NH3-N)≤
0.15
0.5
1.0
1.5
2.0
总磷(以P计)≤
0.02
(湖、库0.01)
0.1
(湖、库0.025)
0.2
(湖、库0.05)
0.3
(湖、库0.1)
0.4
(湖、库0.2)
铜≤
0.01
1.0
1.0
1.0
1.0
锌≤
0.05
1.0
1.0
2.0
2.0
氟化物(以F-计)≤
1.0
1.0
1.0
1.5
1.5
硒≤
0.01
0.01
0.01
0.02
0.02
砷≤
0.05
0.05
0.05
0.1
0.1
汞≤
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镉≤
0.001
0.005
0.005
0.005
0.01
铬(六价)≤
0.01
0.05
0.05
0.05
0.1
铅≤
0.01
0.01
0.05
0.05
0.1
氰化物≤
0.005
0.05
0.2
0.2
0.2
挥发酚≤
0.002
0.002
0.005
0.01
0.1
石油类≤
0.05
0.05
0.05
0.5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0.2
0.2
0.3
0.3
硫化物≤
0.05
0.1
0.2
0.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