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单位 郑州祥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加工12万吨洁净型煤项目
建设地点 登封市大金店镇金中村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为年加工12万吨洁净型煤项目。项目占地7707.75 m2,建筑面积769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原料仓1座,成品仓库1座,宿舍楼、办公用房利用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将过筛、破碎设备设置于地下,并单独进行密闭,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将高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
固体废物:洒落物料、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大金店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