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年12月04日-2017年12月0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灏成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灏成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和分装1500吨水性涂料项目 | 登封市大冶镇西刘碑村 |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租赁郑州爱诺散热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9930m2,租赁生产车间1500 m2,原料仓库1750 m2,成品库1400 m2,办公楼2000 m2,餐厅350 m2。 |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投粉状原料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运营期包装桶、设备及地坪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运走用于施肥。 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的沉淀物定期清捞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