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0-0017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保护
  • 2020-06-19
  • 2020-06-1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西旅游环路道路工程(南环二路~颍河路、大禹路~N1+750、N2+260~登封大道)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2020619日对登封市西旅游环路道路工程(南环二路~颍河路、大禹路~N1+750、N2+260~登封大道)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登封市西旅游环路道路工程(南环二路~颍河路、大禹路~N1+750、N2+260~登封大道)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河南华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旅游环路(南环二路~颍河路、大禹路~N1+750N2+260~登封大道)位于登封市西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属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本工程分为两段,南段南起南环二路,北至颍河路,北段南起大禹路,北至登封大道。南北两段全长2903.586米。道路规划红线为30米,采用单幅路型式,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型式为30m(红线)-5m(人行道)-20m(车行道)-5m(人行道)

施工期:

1、施工现场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②设置围挡,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③堆放粉状物料的区域建立洒水清扫制度,由专人负责洒水和场地的清扫。沿途靠近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加强洒水的频率和强度。④道路开挖的渣土应及时清运,临时堆存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进行覆盖处理。⑤施工物料在作业带内堆放时要用苫布遮挡。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居民区。⑥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⑦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及时进行覆盖处理或种植植被,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⑧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2生活洗漱废水和施工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3工程施工期产生机械噪声源强为85dB(A)95dB(A)之间,为了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评价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降低设备声级;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建立临时围挡。采取以上降噪措施,能够有效的减轻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噪声影响也随之结束,施工噪声影响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也随之结束。

4、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统一处置。

5工程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开挖土方及堆存等引起的水土流失可通过覆盖防护和及时清运方式解决;施工期的少量水土流失在施工时严格管理,重点做好弃渣等可能引起的直接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及植被恢复措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道路沿途雨水,沿途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对项目周围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2为了预防远期道路两侧敏感点超标,评价建议道路采用低噪声路面、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严禁敏感点附近鸣笛,道路两侧建筑物加装隔声窗等措施。

3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