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0-0018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保护
  • 2020-07-08
  • 2020-07-0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登封市新鑫刚玉磨料磨具厂年加工1.5万吨熟铝矾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登封市新鑫刚玉磨料磨具厂年加工1.5万吨熟铝矾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新鑫刚玉磨料磨具厂

年加工1.5万吨熟铝矾土建设项目

登封市大冶镇西刘碑村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大冶镇西刘碑村,占地面积6989m2,总投资150万元,规模为年产1.5万吨熟铝矾土。工艺流程为:外购铝矾土(熟料)→颚破→磨粉→筛分→包装→成品

运营期:

一、废气:主要为破碎、磨粉、筛分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和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营运期破碎、磨粉、筛分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粉尘采取原料库和成品库全封闭、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共8个),厂区外部运输道路和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进出车辆自动冲洗等措施,满足《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相关要求。

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置2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绿化肥田。

三、采取颚破和对辊均设置于地下,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暂存后回用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