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登封市君诚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君诚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万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 登封市颍阳镇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颍阳镇农民创业园内,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302万元,主要新建3座车间(热镀锌车间、机加工车间、成品车间)、2座料棚(原料、成品)、1座办公楼、1座食堂,总建筑面积7400m2。 | 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切割、焊接、打磨产生的废气,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热镀锌过程产生的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切割、焊接、打磨工序废气采用3套边抽风+10个固定工位集气+2台滤筒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共2根)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前处理区、危废暂存间、热镀锌工序和化学品库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2台酸雾吸收塔+双侧吸集气+带式除尘器+1台水雾喷淋塔+15m高排气筒(共2根)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93)表2标准要求。 (2)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环办[2018]38号)相关要求。 (3)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处理装置,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 二、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水洗废水、酸雾处理废水、水雾喷淋废水、镀锌冷却水、超滤反渗透水和生活污水。水洗废水、酸雾处理废水、水雾喷淋废水、镀锌冷却水、超滤反渗透水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分别为30m3/d和10m3/d)采用“调节曝气—中和混凝沉淀—气浮混凝—砂滤—回用和活性炭—超滤—反渗透—余热蒸发器”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采用10m3/d的隔油池和50m3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危险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20m2的危废暂存间,贮存和转运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或定期交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电话:0371—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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