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年4月16日对河南正丰钨钼光电器材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硅碳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正丰钨钼光电器材有限公司 | 年产300吨硅碳棒项目 | 登封市大金店三里庄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生产车间5000m2,总投资为50万元。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硅碳棒,工艺流程为:原料外购-混料搅拌—烘干—烧结—粘焊—成品。
| 废气: 烧结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 投料粉尘、切割打磨废气、车床加工废气和废料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进入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2#)排放。喷铝废气和包装箱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 项目硅碳棒粘结、烘干、焊接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计)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4#)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和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要求。 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40-2018)要求。 废水: 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排放标准和登封市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混料机、切割机、砂轮机、振动筛、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震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加工后回用于生产工序;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包装箱加工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和废渗透膜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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