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1-0005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保护
  • 2021-05-08
  • 2021-05-0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登封市鑫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机油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058日对登封市鑫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机油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鑫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废机油存储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

河南省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废机油存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922.41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包括储罐区、卸车区、油桶暂存区和办公用房等。主要设备:防爆油泵、配套电机、油罐、油桶、油车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生产工艺主要为:废油回收—暂存—转出

废气:将各废机油储罐呼吸阀进行连接,通过集气管道将废机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引入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输油泵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运输车将禁止鸣笛、减速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油罐底泥和含油抹布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