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3-0008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3-07-28
  • 2023-07-28
  • 2023-07-2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登封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光伏用单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7月28日对登封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光伏用单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年加工2万吨光伏用单晶硅项目

登封市告成镇冶上村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7000m2,投资5000万元对原有项目进行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熔融提取车间1670m2,钢结构,利用现有热卷管桩法兰车间,拆除现有设备,建设4条光伏用单晶硅生产线,主要设备为4套熔炼炉、行车、硅包及配套设备;烘干车间1158m2,钢结构,利用现有闲置车间,设置4条烘干生产线;破碎车间2000m2为新建,钢结构,内设5条硅粉加工机,主要包含LX-2G硅粉破碎机、模具等设备。

废气:熔融提取废气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符合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炉窑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m³),同时符合《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

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进料口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和集气管道,破碎之后物料落料处设软连接,设备封闭并由集气管道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以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粉尘,符合《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颚式破碎机、马克机均置于地下,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磁选工序产生的杂质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