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8月7日对登封市嵩山钨钼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嵩山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登封市嵩山钨钼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登封市大金店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登封市嵩山钨钼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登封市嵩山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进行生产工艺改造,不新增产品产能。现有工程产品为钼粉及钼制品、钨粉及钨制品。本次技改仅对钼制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钼制品生产线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增加锻造和机加工工艺。技改新增主要生产设备为750kg空气锤、150kg空气锤、预烧电炉、1770-500c四柱压机、YH41-63c型液压机、CT6150B型车床、GZ4030型锯床、BD6063c型刨床等。项目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16%。
| 运营期: 1、废气:锻造工段使用电炉预加热,电炉出炉、锻造时会产生一定的金属氧化烟尘。750kg空气锤设置1个侧吸式集气罩,烟气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TA006)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750kg空气锤、150kg空气锤及预烧电炉出口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215kg/h,排放浓度为4.3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30mg/m3),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10mg/m3)。 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锯床、刨床、钻铣车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机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机加工边角料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集中外售。锻造除尘器收集的烟尘量直接回用于现有工程钼粉生产线。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企业维修更换下来的废机油和液压机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和废液压油:收集后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理。 |
电话:0371-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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