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9月26日对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废弃刚玉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加工10000吨废弃刚玉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建设年加工10000吨废弃刚玉产品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月河路58号,在现有车间内扩建,不再新建生产车间。生产规模为年产9964.19吨刚玉砂,工艺流程为:原料(废砂、废砂轮)—对辊—球磨—干洗—磁选—筛分—成品入库;主要设备包括:对辊破碎机、振动筛、干洗机、磁选机、除尘器、球磨机等。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6.4%。
|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破碎、球磨、干洗等工序设备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进、出料口设置集气设备,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对应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3套)进行处理。磁选、筛分设备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进、出料口设置集气设备,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经管道收集至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厂区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扩建工程完成后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19mg/m3,排放速率为0.588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26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6.16kg/h)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对辊破碎机、干洗机、筛分机、球磨机等设备,其噪声级为70~90dB(A),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选产生的杂质铁、废原料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磁选工序除铁产生的杂质半砂铁,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企业设备维护更换下来的废机油。废机油收集后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