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青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 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煤层气)发电及余热利用项目 | 登封市大治镇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登封市大治镇,项目租用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场地,建设瓦斯发电站,项目占地500平方米,总建设面积370平方米,设计瓦斯(煤层气)发电总规模2000kW,其中一期建设规模1000kW,二期建设规模1000kW。主要建设发电机房、配电室等。所发电力主要供煤矿自用,余热给煤矿供暖(或热水)。一期装机规模1000kw,设置2台5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并配置2台热水型余热回收装置二期装机规模1000kw,设置2台5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并配置1台热水型余热利用装置。 | 施工期: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等。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并加强施工管理;要求加强运输管理,车辆加盖顶棚,并经常对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缩短车辆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减少NOX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向阳煤业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作为工业场地绿化、道路洒水及储煤场、矸石场用水,综合利用。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物建造时机械设备运作及板材钢构安装等作业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弱施工期噪声;另要求建设单位夜间不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钢材等能够回收的集中收集后送往当地废品收购站,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理。 生态: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建设过程设置围挡,堆存土石方设置篷布覆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 运营期: 废气:发电机组设置低氮燃烧(稀薄燃烧控制技术),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NOX、颗粒物排放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表2中点燃式发动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引领性指标(颗粒物≤10mg/m3)。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向阳煤业接触氧化法一体综合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作为工业场地绿化、道路洒水及储煤场、矸石场用水,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洒水。 噪声:项目运营期通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墙壁设置吸声隔音棉、置于厂房内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过滤灰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过滤芯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废劳保用品、冷却系统产生的废冷却液、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8.1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