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宣化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 宣化镇南,永登高速以北、规划纬一路至纬二路中间、雁岭路和文化路中间 | 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化镇南,永登高速以北、规划纬一路至纬二路中间、雁岭路和文化路中间。新增占地面积3712m2,建设一座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m3的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080.23万元,污水处理厂工艺为: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两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精密过滤机+臭氧催化氧化装置+次氯酸钠接触消毒池。主要设备有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反应池、絮凝反应池、粗格栅、细格栅、砂水分离器、潜水搅拌机、排泥泵等。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废气。项目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水生化处理区A池等有恶臭气体排出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污泥脱水间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收集的恶臭气体由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为0.1mg/m3,油烟净化器去除率90%,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泥压滤水等,与收集的宣化镇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全部回用时,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中COD、BOD5、NH3-N、TP、TN、SS、动植物油、余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要求;应急状况下达标尾水排入蔡沟水库时,项目尾水污染因子COD、BOD5、NH3-N、TP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含泵、风机、搅拌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和池体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南沟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干化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等。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格栅过滤工序产生的栅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砂经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干化污泥由污泥密闭自卸车外运至河南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袋经10m2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经密封包装由6m2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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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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