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6-0000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1-23
  • 2026-01-2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市少林滤材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压裂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郑州市少林滤材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压裂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少林滤材有限公司

郑州市少林滤材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压裂用石英砂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唐庄工业区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少林滤材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唐庄工业园内现有工程为年产3万吨陶粒砂支撑剂二期扩建项目,同期在建工程为年产25万吨陶粒砂支撑剂技术改造项目,为拓展公司业务,企业拟投资6000万元新建一条年产130万吨压裂石英砂生产线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粉料入仓粉尘投料粉尘、烘干废气筛分粉尘、包装粉尘料工段、分离入仓工段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投料口设置半封闭集气罩;筛分机二次密闭,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全自动包装机落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8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废气管道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9)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PM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炉窑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卢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擦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含给料机方形摇摆筛自动双槽擦洗机及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除尘器集尘、沉淀底泥、不合格品经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