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保障行洪安全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市河流灾后抢险修复工作高质量落实,保障河湖行洪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深入排查,不留任何死角
7·20 特大暴雨后,全市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损毁,各单位一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穿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始终;二要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得”毯式全面摸排, 掌握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灾后修复基础数据,建立台账,分类录入郑州市河长制信息系统四乱问题和灾情统计板块。
二、要集中彻底整治,避免问题反弹
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河湖“四乱”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制定销号时限,立查立改,借灾后修复重建之机,对标对表对洪水位,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彻底整治;同时在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岸坡修复过程中,严防清淤疏浚变乱挖乱采,工程修复变乱堆乱占等易复发、反弹的“四乱”问题,突出问题整治“前期抓、过程跟、回头看”,确保严防死守,杜绝反弹。
三、要按时上报信息,严禁漏报瞒报
一要按时上报问题台账,对于排查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 要将建立的问题台账于9月3号前报市河长制办公室邮箱(dfshzb2017z@163.com);二要按时报送问题整改情况,从9 月起,每月2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市河长制办公室;三要按规延期重、难点问题整治,对于难以按期完成整治的历史遗留问题、重大问题,须经乡级河长或乡级人民政府同意,明确整改措施、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后,报市河长办再经郑州市河长办确认后,方可延期整治;四要如实报送信息,市河长办将在河湖暗访过程中对各地问题排查和整治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对漏报、瞒报和虚假整改情况,将提请有关部门问责追责,并在年度市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