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登封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规范中介服务的通知
各市直部门: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登政文〔2023〕51号)第15项安排部署,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保障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实施,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净化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前期征求意见,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持续清理规范我市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登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2、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全面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
3、请各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每月25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经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报送至dbkggxx@163.com。
联系人:王茜倩 0371-62826289
附 件:登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