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郑应急〔2023〕39号)的要求,经过各乡镇办前期调查摸排,2023年我市无冬春需救助人口,无发放救助资金。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