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要求,现将登封市202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
2020年7月20日—9月20日,办理在校大学生贷款业务(续贷,首贷),办理考入大学新生贷款业务(首贷)。
(二)办理地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从2020年起,我市在登封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外国语高中、少林中学、登封中专(卢店校区)设立6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各办理点学校负责本学校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办理,积极配合做好自付本息回收工作。
2.登封市学生资助中心:登封户籍非登封高中 (含中职) 就读的毕业生、登封二中、登封三中、登封五中、登封六中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办理、自付本息回收,大学生学 历信息变更,助学贷款合同核查工作继续在登封市学生资助中心(守敬路38号)进行。
二、助学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登封市;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登封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五)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申贷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各助学贷款办理点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助学贷款办理点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材料
本年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在校证明》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在校证明》,其他资料不再留存原件及复印件。各助学贷款办理点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合同以及受理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约定与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三)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便可不再盖任何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签订合同;续贷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办理、签订合同。
(五)支付宝账号:一旦合同生成后,每个学生的合同上都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仅供学生自己使用,可自行修改密码。
(六)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15日左右省开行统一给各高校贷款学生打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状态。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二)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打95593重置密码,也可联系毕业高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重置。
(三)需贷款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规程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贷款不被审批。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咨询邮箱:zhuxue@edb.cn。
(五)借款学生使用支付宝时有疑问可咨询支付宝热线电话:95188。
(六)登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办理电话:
登封市学生资助中心:0371-62886399
登封一中:0371-62856289
实验高中:0371-62869771
嵩阳高中:0371-67318262
外国语高中:0371-56588308
少林中学:0371—62837288
登封中专(卢店校区):0371-55267612
温馨提示:
★今年毕业的贷款学生,从2020年8月15日起所贷本金就产生利息了,建议有能力的家庭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可以不再支付利息。
弹出页面:2020年7月20日—9月20日,登封户籍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办理,在学生高中毕业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登封户籍非登封高中 (含中职) 就读的毕业生、登封二中、登封三中、登封五中、登封六中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学生学历信息变更在登封市学生资助中心(守敬路北段38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