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登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17〕1096号)精神,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修订了《登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