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975/2024-00013
  •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 2024-03-28
  • 2024-03-28
登封市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监管,消除相关执业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有关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2023〕44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4月1日至20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举措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全要素医疗机构监管机制,引导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

全覆盖检查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2家),抽查全市三分之一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5家)。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机构和人员资质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4.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

5.中医药服务

6.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7.预防接种

8.传染病疫情报告

9.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管理

10.传染病疫情控制

11.消毒隔离制度

12.医疗废物处置

1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14.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接到通知起,立即组织开展自查。

2.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专项检查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场所,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