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975/2024-00075
  •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疫苗监管
  • 2024-12-12
  • 2024-12-12
2024年度登封市疫苗管理情况

登封市疾控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疫苗流通管理工作:

一、疫苗供应管理

(一)疫苗采购方式

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家统一采购,疾控中心逐级全程冷链运转到接种单位,我市免疫规划疫苗均由郑州市疾控中心下发。

非免疫规划疫苗均按照要求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上市许可人全程冷链配送至登封市疾控中心,再由登封市疾控中心全程冷链配送至接种单位。

(二)供应情况

免疫规划疫苗部分供应不足,存在短时缺苗的情况,主要原因为上级疫苗供应不足。

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充足。

二、疫苗购进/储运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购进

登封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全程冷链配送到登封市疾控中心冷库(提供生产企业资质、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书、进口通关单、全程冷链温度记录等资料),登封市疾控中心疫苗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扫码入库,然后再按需求计划全程冷链分发到本辖区的接种单位。每批次疫苗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接收、疫苗全程可追溯记录,做到疫苗日清日结,票、账、货、款一致。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3〕433号)标准收费。

(二)疫苗运输设备、温度和时间资料

登封市疾控中心在购进非免疫规划疫苗和接收免疫规划疫苗时,均认真核实了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和温度,并留存有原始资料记录。

(三)疫苗出入库记录情况

我市所有疫苗均按照疫苗全程可追溯要求,全部扫码进行出入库,并规范记录疫苗出入库情况,包括疫苗的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数量、我方和对方经手人签名等信息。

三、疫苗报废管理

我市过期报废疫苗按照国家有关疫苗报废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置,记录资料规范翔实。

四、冷链管理

(一)冷链设备档案

登封市疾控中心和登封市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要求建立了各级冷链设备档案,档案记录了冷链维护情况。

(二)设备温度监测情况

登封市疾控中心和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每台冷链设备均配备了温度计。登封市疾控中心自动化冷库还安装了实时温度监控设备,目前运转正常。

(三)温度监测记录情况

登封市疾控中心和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冰箱和冷库均按照要求每天2次记录设备温度情况,记录完整、真实。

(四)疫苗运输记录表情况

我市在疫苗运转过程中全程冷链,并对运转过程进行完整记录,特别是温度记录,更加规范,保证疫苗质量。

五、近3年来,辖区预防接种差错/AEFI上访情况

近3年来,我市未发生过预防接种相关差错、无AEFI上访情况。

六、监督管理情况

郑州市疾控中心定期对我市疫苗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和登封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对我市疫苗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确保我市疫苗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