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16-00062
  •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农业
  • 2016-04-06
  • 2016-04-06
  • 通知
  • 登农字〔2016〕35号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夏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事处农办:
  春季气温逐步回升,多种时令新鲜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开始陆续成熟上市,农产品消费也随之进入旺季。同时,春夏期间也是细菌及病虫害滋生的活跃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为了认真吸取去年韭菜中毒事件教训,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的安全消费,现就加强春夏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区、办事处农办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春夏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履职尽责,主动防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品种列入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强蔬菜、水果等种植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38种禁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6%和98%以上;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使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明确重点,加强检测,排查隐患,严密防范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乡(镇)、区、办事处和委属有关单位,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从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入手,对所辖区域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种菜户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店等各个环节全面进行排查,特别对种植韭菜、黄瓜、西红柿、包菜、白菜等品种的种植户重点排查监控,一定要进行摸底造册,登记种植户信息及联系电话,深入田间地头做好上市前的抽检,严防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流入市场。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留死角,不能漏项。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到位。无论通过什么途径、在什么环节发现销售、储存、使用高剧毒农药或者农产品中高剧毒农药超标的,都要追根溯源,查清原因,追查属地监管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严格责任落实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明确本部门的监管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与当地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及时把握媒体导向,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邀请新闻单位参加到日常监管工作和一些专项整治活动中,适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同时,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全面准确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6年4月6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