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有序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117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0]81号)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有建设用地报批情况及各相关单位用地意见,拟定登封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范围
登封市行政辖区。
二、计划期限
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发布时间及范围
2020年3月31日前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260.67亩(550.71公顷)以内。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30.97亩(48.7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24.49亩(41.63)公顷,住宅用地2383.45亩(158.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4521.76亩(301.45公顷)。
六、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地块功能定位,促进城市协调发展。优化中心区功能布局,促进中心区功能和人口的有机分布。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的平稳供应,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的投机性或过度回落;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扩大增量,盘活存量,规范流量。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规模和耕地保有量指标,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七、保障措施
为完成这一工作目标,急需从供需两侧同时发力,从需求端释放潜力,从供给端完善服务,形成工作合力,齐力推进土地市场的扩容发展。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产业聚集区、园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
(二)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