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我局张局长带领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宣传科、嵩阳所等相关人员到市区农贸市场、商超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履行好社会责任,合法经营,做到商品明码标价、不再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