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及《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薛宏灿 联系电话:15803833908)
附件: 1、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附件1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4.11)
序号 | 责任 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牵头 科室 | 检查依据 |
1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监督检查 | 控规编制单位 | 1.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 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一)因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利益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求,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三)因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者重大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
2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监督检查 | 控规修改编制单位 | 控规修改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规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 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序号 | 责任 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牵头 科室 | 检查依据 |
3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资质巡查 | 测绘资质单位 | 1.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保持一致2.是否存在从事测绘活动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确权登记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测绘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测绘作业证件。 |
4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建筑)规划核实检查 | 已规划核实通过的项目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测绘成果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建设项目监管科 | 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之规定。 |
序号 | 责任 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牵头 科室 | 检查依据 |
5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及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及产地检疫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条、第五条 |
6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林地)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资源林政管理科 |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序号 | 责任 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牵头 科室 | 检查依据 |
7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驯养繁殖种类、设施、技术条件、饲料来源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科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
8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3.是否存在违法、被处罚记录。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种子法》第三条、第四十七条 |
9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林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 林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 《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
10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 | 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位;2.防火物资是否配备到位;3.是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防火办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附件2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2025.4.11)
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牵头科室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建设工程(建筑)规划核实检查 | 规划核实成果质量检查 | 建设项目监管科 | 已规划核实通过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一年两次 | 每次不低于20% | 2025年6月30日前 |
2 |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监督检查 |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监督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控规编制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5% | 2025年12月31日前 |
3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监督检查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监督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控规编制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核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5% | 2025年12月31日前 |
4 | 测绘资质单位检查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 测绘资质单位检查
| 确权登记科 | 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10% | 2025年12月31日前 |
5 | 对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 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 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 《检查对象库》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年一次 | 不低于5% | 2025年11月30日前 |
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牵头科室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6 |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 对林业质检机构及林产品质量的监管 | 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 《检查对象库》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年一次 | 不低于5% | 2025年11月30日前 |
7 | 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检查 | 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 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科 | 《检查对象库》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年一次 | 不低于5% | 2025年11月30日前 |
8 | 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林地)的检查 |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 | 资源林政管理科 | 《检查对象库》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年一次 | 不低于5% | 2025年11月30日前 |
9 | 对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及产地检疫的检查 | 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及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检查对象库》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年一次 | 不低于5% | 2025年11月30日前 |
10 | 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 | 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 | 防火办 | 《检查对象库》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年一次 | 不低于5% | 2025年11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