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
为做好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0〕9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郑市监明电〔2020〕3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检查要求
(一)时间要求:2020年10月15日前结束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10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表和总结分别发送各相关科室邮箱。10月25日前各相关科室将检查结果汇总表和总结分别发送郑州市局各业务处室邮箱。
(二)对象要求:截至8月17日全省范围内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事项要求:本次抽查检查事项为:1.登记事项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3.直销行为检查;4.野生动物市场交易行为检查;5.广告行为检查;6.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7.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二、明确程序要求
(一)名单接收确认。本次抽查由省局集中抽取名单,按属地监管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将检查对象名单下发至检查对象登记住所或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检查。
(二)匹配检查人员。名单确认后,根据检查任务量,安排检查人员进入检查人员库,完成执法检查人员匹配工作。
(三)组织实施检查。要严格按照《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原则上应一并进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得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
(四)结果公示运用。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落实,其中对需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相关市场监管所要及时将检查结果、证据材料和审批表于查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局信用监管科。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本次省局集中抽查检查覆盖了由省局统一制订计划的7个类别、19个检查事项,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落实,要站位优化营商环境高度、提升履职尽责水平、锤炼队伍作风意志,展现全市市场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各有关科室要加强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市场监管所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对本次抽查未覆盖的检查事项,各相关科室要按照《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登市监〔2020〕22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督查督导,压实抽查检查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诚信经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加强车辆、人员、经费保障,为确保工作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经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纳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2020年省、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属于市委市政府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务必要完善督查督导机制,采取必要措施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落实,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我局将定期对各市场监管所抽查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报,通报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
各科室业务咨询联系人:
信用监管科 李重阳 0371-62797166
邮箱: dfsxyjgk2020@163.com
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裴京生 0371-62860448
邮箱:1526633291@qq.com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刘冠东 0371-62865378
邮箱:dfwjggk@163.com
知识产权科 张健鑫 0371-62810345
邮箱:750766818@qq.com
附件:1.《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郑市监明电〔2020〕
31号)
2.《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0〕
99号)
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
查表
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汇
总表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