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123/2023-00028
  •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05-30
  • 2023-06-05
关于印发登封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登封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与《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郑双随机办〔2023〕2号)有关要求,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统筹汇总制定了登封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联合抽查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计划

各领域发起部门或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聚焦高风险行业、问题多发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与配合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和细化抽查工作分工等内容,共同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和方式步骤等具体内容,并及时报市联席办备案。

二、规范联合抽查实施流程,明确工作标准

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的过程中,一是所有部门联合抽查均要通过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不能记于企业名下的非市场主体抽查结果信息可同时通过各部门官网等其他平台公示。二是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熟悉省级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三是抽查任务启动后,发起部门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与发起部门对接,按计划要求完成本部门的任务,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检查工作完成后,发起部门与配合部门都要将抽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录入省级平台,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质效,迎接督查考核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大督查事项、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导体系、市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全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抽查事项清单100%覆盖、抽查计划100%完成、抽查结果100%公示,按照时间节点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抽查工作。

附件:登封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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